律师解析:
1.
上下班途中,遭遇非本人
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无论抢救是否超48小时,都可认定
工伤。
2.在工作时突发疾病48小时内死亡可视作工伤,但交通事故不算“突发疾病”,此条不适用。
3.因工作外出遇
交通事故死亡,符合
工伤认定条件,也能认定工伤。
关键看是否符合“三工”要素或其他法定情形。
案情回顾:小朱是一名公司员工。在一次因工作原因外出办事途中,遭遇交通事故,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经全力救治,小朱在事故发生后50小时不幸离世。公司认为小朱抢救超过48小时,不应认定为工伤;而小朱
家属则坚持应认定为工伤,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可认定为工伤,与抢救时长无关,但本案小朱是因工作外出并非上下班途中,不适用此条。
2、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可视
同工伤,不过交通事故并非“突发疾病”情形,此条也不适用于本案。
3、小朱是因工作原因外出期间发生交通事故死亡,符合“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三要素,满足工伤认定条件,应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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