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怀孕期间停薪留职时,
社保承担情况具体如下:
1.
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无需缴费。
在停薪留职期间,单位有责任继续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这样才能
保证职工在生育时可以正常享受相应的生育待遇。
例如
女职工生育后的生育津贴等,都依赖于生育保险的正常缴纳。
2.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
通常这三项社保是由单位和个人按照一定比例共同承担的。
如果职工停薪留职获得了单位的同意,那么双方可以协商确定社保的缴纳主体。
不过在实际情况中,有些单位会要求职工个人全部承担这三项社保费用,但这种做法存在问题。
单位应承担的部分不能转嫁给职工,若单位强制要求职工全部缴纳,是不合法的。
因为只要
劳动关系存在,单位就有义务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社保,这不仅是保障职工个人的权益,也是维护社会统筹的需要。
综上所述,单位不能单方面要求孕期职工停薪留职并让其全部承担社保费用。
如果遇到这种情况,职工可以通过
劳动监察等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案情回顾:小丽怀孕后,向公司申请停薪留职。公司同意其停薪留职,但要求小丽承担停薪留职期间所有社保费用。小丽认为生育保险应由单位缴纳,其他保险也不应让自己全部承担,双方为此产生争议。小丽认为公司的要求不合法,公司则坚称这是内部规定。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无需缴纳,所以停薪留职期间单位应继续为小丽缴纳生育保险,保障其生育待遇。
2、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一般由单位和个人按比例共同承担,即使停薪留职经单位同意,单位也不能将其应承担部分转嫁到小丽身上,公司强制小丽全缴不合法。小丽可通过劳动监察等途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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