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聊天记录不等同
劳动合同一般来说,单纯的聊天记录不能直接当作签订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有其必备条款,包含用人单位和
劳动者的基本信息,像
公司名称、员工姓名等;
工作方面,明确了工作内容,比如具体做什么工作,还有工作地点,是在本地还是外地等;
在时间安排上,规定了工作时间以及休息休假制度;
当然也少不了
劳动报酬,具体
工资多少、发放方式等。
2.认定的条件
若聊天记录里没有涵盖这些关键要素,那很难将其认定为劳动合同。
不过,要是聊天记录能清晰表明双方就工作内容、报酬、工作时间等核心条款达成了无歧义的一致,并且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在一定程度上它可以作为认定
劳动关系存在以及相关合同内容的
证据,但依旧不能直接等同于书面劳动合同。
3.
劳动纠纷判断
一旦发生劳动纠纷,不能仅依据聊天记录,还需要结合其他证据,例如工资支付记录,能证明单位给员工发了多少工资;
考勤记录,能体现员工的出勤情况等,综合判断劳动关系以及双方的
权利义务。
案情回顾:小何应聘到一家公司工作,工作数月后与公司
发生纠纷。小何称
入职时与
公司负责人小李通过聊天记录约定了工作事宜,应视为签订了劳动合同,公司需按约定履行义务。而公司则认为单纯的聊天记录不能等同于劳动合同,且聊天记录未涵盖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双方并未签订有效劳动合同。
案情分析:1、一般而言,劳动合同需具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基本信息、工作内容等必备条款,单纯聊天记录若未涵盖这些关键要素,难以认定为劳动合同。本案中公司观点有一定法律依据。
2、若聊天记录能明确双方就工作核心条款达成一致且无歧义,并有真实意思表示,可在一定程度作为认定劳动关系及合同内容的证据。不过发生纠纷时,还需结合工资支付记录等其他证据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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