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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人欠工资在哪里起诉

时间:2025.04.16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仲裁 阅读:916人
律师解析:
劳动纠纷处理中,涉及仲裁和诉讼管辖地问题,以下为你详细说明:
1.仲裁申请地:
一般而言,劳动者可在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这意味着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产生劳动争议时,可在这两个地方选择其一申请仲裁。
2.诉讼管辖:
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若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所在地不一致,劳动者有权自行选择其中一地起诉。
通常,劳动合同履行地指的是劳动者实际工作的地点。
例如,外地公司在本地有经营项目,员工在本地工作,那么员工就可在本地申请仲裁和起诉。
3.法律依据:
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若双方当事人分别向这两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员会管辖。
后续起诉到法院时,也遵循类似的管辖原则。

案情回顾:

小许就职于一家外地公司,该公司在本地有经营项目,小许实际在本地工作。工作期间,小许与公司发生劳动争议。公司认为应到其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而小许则觉得自己在本地工作,应在本地申请仲裁。双方就仲裁管辖地产生了分歧。

案情分析:

1、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在本案中,小许实际工作地为本地,即劳动合同履行地为本地,所以小许既可以在本地申请仲裁,也可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申请仲裁。
2、若双方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后续起诉法院时,也遵循类似管辖原则,小许可选择合适地点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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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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