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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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后需在规定期限内再次签订自劳动合同解除生效之日起,雇员即具有缔结新的劳动合同之权利。原先的用人单位有责任提供法律上有效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同时在法律规定的十五个工作日内,负责协助劳动者处理好其档案信息及社保账户关系的迁移事宜。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若在雇佣员工一个月后仍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从第二个月开始,需要按照规定向员工支付两倍的薪资。这一规定的时效性标准通常为一年,即从雇佣日期开始计算。如果员工意识到或有理由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应在一年内采取行动并提出赔偿要求。

签署一年期劳动合同,在两个月试用期内被辞退,公司应支付相应赔偿。若员工未违反公司规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雇主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服务期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薪资,不足半年按半年算。试用期最长六个月,因此解约仅需支付半个月标准月薪作为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一个月内不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主动提出签劳动合同也可以不提,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发生争议的可以申请调解、仲裁。

如果雇主在一个月内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支付双倍工资作为赔偿,并期望雇主尽快依法签订正式合同。若雇主故意违反法律规定,不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应从应签订之日起,每日支付劳动者两倍工资。劳动者应得到应有的权益保障,雇主应遵守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