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劳动工伤申报分两种情况:
单位申报:
职工发生事故或被鉴定为
职业病,单位需在30日内申报
工伤。
特殊情况经同意可延长。
若单位未按时申报,相关费用自己承担。
个人申报:
单位未申报的,职工、
近亲属或工会组织可在1年内自行申报。
案情回顾:小朱是一家公司的员工,在工作中不幸受伤。公司却未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工伤认定申请,也未申请延长申报时限。小朱认为公司应承担责任,而公司则觉得小朱自己也能申报,不应由公司负责期间的
工伤待遇费用。
案情分析:1、依据相关规定,单位申报工伤时,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特殊情况经同意可适当延长。该公司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申请,也未申请延长,存在违规。
2、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所以,小朱工作受伤后公司未按时申报,期间的工伤待遇费用应由公司承担。同时,小朱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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