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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工厂不让辞职如何办

时间:2025.04.13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关系 阅读:939人
律师解析:
1.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提前三日通知工厂,过试用期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到期合同自动解除。
2.工厂以怀孕为由不让辞职违法
若工厂拒绝办离职手续,劳动者可维权。
3.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其有权责令工厂改正。
4.收集提前通知工厂的证据,如书面辞职信、聊天记录等,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解除合同、办理离职及出具证明。

案情回顾:

小丽在某工厂工作,试用期过后,她发现自己怀孕,考虑到身体状况,决定辞职。小丽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向工厂提出辞职申请,但工厂以她怀孕为由拒绝其辞职,并表示不会为她办理离职手续。小丽认为自己已按法律规定提前通知,工厂不应拒绝,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过了试用期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工厂,到期后劳动合同自动解除,小丽已履行该程序,其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合法有效。
2、工厂以怀孕为由不让小丽辞职并拒绝办理离职手续的行为违法。小丽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责令工厂改正;也可收集书面辞职信等能证明自己已按规定提前通知工厂的证据,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解除劳动合同,让工厂办理离职手续、出具离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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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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