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公司项目撤销后,人员处理办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1.
协商解除合同:
公司与员工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后
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需向员工
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依据员工的工作年限来计算,每满一年就支付一个
月工资。
2.法定解除:
当出现符合《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情形,比如经济性
裁员等情况时,公司要提前三十天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项目撤销的情况,并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
之后,将裁减人员的方案上报给劳动行政部门。
在完成这些程序后,公司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
3.变更
劳动合同:
要是公司还有其他项目或者岗位能够安排给员工,就可以与员工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包括调整工作岗位、工作地点等。
不过,这一切都要遵循平等自愿、
协商一致的原则。
4.
终止劳动合同:
如果员工的劳动合同刚好到期,公司决定不再
续签,那么公司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
另外,当员工达到法定
退休年龄等情况发生时,劳动合同会自然终止。
案情回顾:某公司因项目撤销需对人员进行处理。小朱、小李、小胡三人情况各不相同。小朱合同即将期满,公司决定不再续签;小李符合
经济性裁员条件;小胡则有其他岗位可安排,但公司直接调整其岗位未与他协商。三人对公司的
处理方式产生争议,认为公司未按合理方式处理,遂与公司协商解决问题。
案情分析:1、对于小朱,劳动合同期满公司不再续签,依据规定公司需支付经济补偿。
2、小李符合
经济性裁员情形,公司应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后将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并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3、小胡的岗位调整,公司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与他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内容,直接调整岗位不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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