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单位与员工约定
试用期时,需要遵循以下规定:
1.依据
合同期限确定试用期时长
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能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但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以及无固定期限的
劳动合同,
试用期最长为六个月。
2.
试用期约定次数限制:
同一用人单位和同一
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3.禁止约定试用期的情况: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可以约定试用期。
4.试用期与合同期限的关系: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若劳动合同仅约定了试用期,那么这个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直接视为劳动合同期限。
单位在与员工约定试用期时,应明确试用期的具体期限,并准确地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这样做是为了避免
违法约定试用期,从而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不被侵犯。
案情回顾:小朱与某单位签订了期限为一年零五个月的劳动合同,单位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为三个月。小朱
入职后了解到相关法律规定,认为单位约定的试用期过长,侵犯了自己的权益,与单位协商要求缩短试用期,单位却以合同已签订为由拒绝,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小朱的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零五个月,单位约定三个月试用期已超出法定范围,属于违法约定试用期。
2、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该单位应明确试用期期限并准确在合同中约定。此单位违法约定试用期,侵犯了小朱的合法权益,小朱有权要求单位按照法律规定缩短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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