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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怎么确定劳动合同履行地

时间:2025.04.13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 阅读:1256人
律师解析:
1.劳动合同履行地通常按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确定;
工作场所不固定的,以常工作地点认定。
2.劳务派遣的,被派遣者实际工作地为履行地。
发生争议时,仲裁委或法院会综合实际工作地、工资发放地等因素,实际工作地是主要判断依据。
3.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劳动者的最低工资、劳动保护等按履行地规定执行。

案情回顾:

小朱与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作岗位为外勤。公司注册地在A市,但小朱大部分时间在B市开展业务。后双方因劳动权益问题产生争议,公司认为应以注册地A市标准执行相关待遇,小朱则主张按实际工作地B市标准执行,双方就劳动合同履行地产生分歧。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工作场所不固定时,应以经常工作地点认定劳动合同履行地。小朱作为外勤人员,主要在B市工作,B市应为其劳动合同履行地。
2、当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时,有关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护等事项,应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即B市的有关规定执行。所以小朱主张按B市标准执行相关待遇合理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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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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