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误工费计算涉及多因素,
十级伤残不能直接确定
误工费月数。
2.误工费依
受害人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而定。
误工时间依据
医疗机构证明确定,若因
伤残持续误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3.收入状况分三种:
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算;
无固定收入的,按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算;
不能举证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的,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
工资算。
4.仅十级伤残无法明确误工费月数,要综合误工时间、收入等具体情况精确计算。
比如,某人有固定收入,因伤住院一个月,医嘱休息两个月,这三个月就是误工时间,再结合其每月实际减少的收入,就能算出误工费数额。
又如无固定收入者,需梳理近三年收入情况来计算。
总之,不能仅依据
伤残等级确定误工费,必须全面考量各项因素。
案情回顾:小何因意外受伤被鉴定为十级伤残,其向
侵权人小李索赔误工费,主张按照十级伤残对应三个月计算误工费。小李则认为不能仅依据伤残等级确定误工费月数,应综合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等因素计算。双方就此产生争议,无法达成
赔偿共识。
案情分析:1、误工费需依据受害人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应根据医疗机构证明,若因伤残持续误工则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2、收入状况分三种计算方式,有固定收入按实际减少收入算,无固定收入按近三年平均收入算,不能举证近三年平均收入则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算。不能仅以十级伤残确定误工费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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