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规定,单位
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如下:
1.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且由用人单位提出,这种情况下需支付经济补偿。
比如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决定解除劳动合同,且是公司主动提出的,就要给员工相应补偿。
2.
劳动者患病或非
因工负伤,
医疗期满后既不能从事原工作,又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
像员工生病后,经过规定医疗期,回来发现无法继续做原来的工作,公司又没办法给他安排新工作,此时公司需支付
补偿金。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岗后依旧不能胜任。
例如员工工作表现不佳,达不到岗位要求,公司先培训,后调岗,他还是不能胜任,公司就得支付经济补偿。
4.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未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
比如公司经营场所变更等重大情况,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双方协商又无法就变更合同达成一致,公司需支付补偿。
5.经济性
裁员。
公司因经营困难等原因进行裁员,要支付
经济补偿金。
6.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
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提前解散等
终止劳动合同的。
比如
公司破产了,劳动合同自然终止,要给员工
经济补偿。
7.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
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案情回顾:小何在一家公司工作多年。公司因经营场所变更,致使与小何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公司与小何协商变更合同,但未能达成协议。与此同时,小李在该公司工作期间患病,医疗期满后既不能从事原工作,公司另行安排工作他也无法胜任。此外,小胡工作表现不佳,达不到岗位要求,公司对其培训并调岗后,他依旧不能胜任工作。公司决定与他们解除劳动合同,三人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公司却以各种理由拒绝,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劳动
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未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所以公司需向小何支付。
2、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既不能从事原工作,又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公司应支付补偿金,故公司要给小李补偿。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岗后依旧不能胜任,公司需支付经济补偿,因此公司需向小胡支付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