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首先要明确,老人与用人单位并非建立
劳动关系,不存在“
工伤”这一概念。
2.若老人是在年轻人组织的活动里,因
第三人侵权而受伤,那么
侵权人需承担
赔偿责任。
要是组织者存在过错,像活动组织安排存在明显安全隐患却未排除等情况,依据其过错程度,可能要承担相应的
补充赔偿责任。
3.要是老人自身对受伤负有过错,例如没注意自身身体状况却仍过度参与活动等,会适当减轻侵权人或组织者的责任。
4.要留意收集现场
证据、
证人证言等相关材料,用于后续确定责任划分以及
赔偿事宜。
5.所以,老人受伤不能按工伤处理,而是依照一般
侵权责任纠纷来判定责任承担主体。
案情回顾:小何是一位老人,参加了小李组织的活动。活动过程中,小胡因疏忽撞到小何致其受伤。小何
家属认为活动组织者小李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而小李则称自己组织活动并无过错,
主要责任在小胡。同时,小胡觉得小何自身身体状况不佳还过度参与活动,也应承担部分责任,各方就赔偿责任划分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小何与活动举办方并非劳动关系,此次受伤不能认定为工伤,应按一般侵权责任纠纷处理。
2、小胡作为直接侵权人,需承担赔偿责任。若小李组织活动存在明显安全隐患未排除等过错,要承担相应补充赔偿责任。
3、若小何自身没注意身体状况过度参与活动有过错,会适当减轻小胡或小李的责任。各方应收集现场证据、证人证言等确定责任划分和赔偿事宜。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