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合同未到期公司面临
倒闭时,根据《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要给
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
经济补偿依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算。
每满一年,就按一个
月工资标准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
不满六个月的,给半个月工资补偿。
3.比如,劳动者月工资5000元,在公司工作3年2个月。
因3年2个月超过3年,满3年部分补偿3个月工资,2个月部分按半年算补偿半个月工资,所以公司应支付3.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即3.5×5000=17500元。
4.这里月工资指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
工资。
而且
公司倒闭进入
破产程序后,要优先清偿所欠劳动者的工资、经济补偿等费用。
案情回顾:小许在一家公司工作了3年2个月,月工资5000元。近期公司因
经营不善面临倒闭,此时小许的
劳动合同尚未到期。小许认为公司应按规定给予自己经济补偿,而公司却对
补偿金额计算存在异议,双方因此
产生纠纷。
案情分析:1、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合同未到期公司倒闭,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
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小许工作3年2个月,3年部分补偿3个月工资,2个月部分按半年算补偿半个月工资。
2、小许月工资5000元,所以公司应支付3.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即3.5×5000=17500元。同时,公司倒闭进入破产程序后,要优先清偿所欠劳动者的工资、经济补偿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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