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经济补偿规定:
用人单位若无正当理由
辞退员工,需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给予经济补偿。
每满一年,支付一个
月工资;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
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例如,员工工作三年零五个月,那应得到三个半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通知期限补偿:
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
书面形式通知
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
解除劳动合同。
这是为保障劳动者有足够时间做准备。
比如,公司计划辞退员工,提前书面告知,员工可利用这段时间找新工作。
3.其他补偿情况:
若劳动者存在《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而单位
违法解除,要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
赔偿金。
具体补偿依工作年限和月工资等确定,有争议可
申请劳动仲裁。
比如员工符合相关保护情形,单位却违法解除,就需按标准二倍
赔偿,像工作两年,月工资五千,那赔偿金就是两万。
案情回顾:小何在某公司工作了2年3个月,近日公司无故将其辞退,且未提前三十日通知小何。小何认为公司应给予相应补偿,公司却以各种理由拒绝。小何遂向劳动
仲裁部门
申请仲裁,要求公司
支付经济补偿、未提前通知的额外
工资以及违法
解除合同的赔偿金。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单位
无故辞退员工,工作年限满一年应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小何工作2年3个月,公司应支付2.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公司未提前三十日通知小何解除合同,需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同时,公司
无故辞退属于违法解除,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即5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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