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怀孕通常不能直接成为合法离职理由。
法律规定
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用人单位不得依《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
不过,要是女职工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法定情形,用人单位仍能依法
解除合同。
2.实践中情况复杂,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
比如具体合同约定,若合同中有特殊条款涉及怀孕离职事宜,就得依约处理。
还有用人单位内部规定,若其规定与法律不冲突且合理,也需考量。
3.若用人单位因怀孕强迫女职工离职或采取不合理措施。
女职工可向
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详细说明事情经过,提供相关
证据。
也可
申请劳动仲裁,准备好
劳动合同、
工作证明等材料,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是某公司的女职工,怀孕后身体不适,向公司提出离职。公司认为怀孕并非合法离职理由,拒绝了小朱的
离职申请。小朱则觉得自己身体状况无法正常工作,坚持要离职。双方就怀孕能否作为合法离职理由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用人单位不得依《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女职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法定情形除外。本案中小朱仅以怀孕为由离职,公司拒绝有一定法律依据。
2、实践中要综合考虑合同约定和用人单位内部规定。若合同有特殊条款或单位合理规定涉及怀孕离职事宜,应依相关约定和规定处理。若公司强迫小朱离职,小朱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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