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
卢建军律师,二十年法律工作经验,现担任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毕业于江西南昌大学法学院,后获得湖南师范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主修金融,经济管理、法律双学历。经验丰富,思维缜密,责任心强。擅长婚姻家事、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公司经营、交通事故等案件。 曾长期在深圳富*康科技集团、美资企业SHOPV*CLIMIT*D、深圳市怡*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从事税务规划、风险控制、法务顾问多年。曾办理多起重大刑事案件、在多个刑事案件中取得不起诉、缓刑、不批捕取保候审、改判胜诉等成果。致力于为每位客户提供专业细致的订制化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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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定医师是否应对医疗事故承担法律责任,主要考虑其诊疗行为是否合规。医师行为是否符合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诊疗规范是关键。若医师在诊断、治疗方案制定或手术操作中存在过失,如误诊、漏诊或违规操作,导致患者损害,通常需承担法律责任。

在医疗事故中,主治医师的责任大小取决于其过失程度。如果医师在诊疗过程中违反了医疗卫生法规、规章和诊疗规范,导致患者受到损害,那么他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评估医师责任时,主要看他的诊疗行为是否存在疏忽或失误,以及是否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

在医疗事故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是主要责任主体。医疗机构是对患者直接负责的实体,因此需要承担关键责任。如果医务人员的诊疗失误导致了事故,医疗机构需要先承担责任,然后有权向有重大过失的医务人员追偿赔偿。

医疗事故的判定,关键在于医方的过失程度,这涉及到是否违反法律法规以及诊疗规范的执行情况。同时,医疗行为对损害后果的原因力也需要考虑。如果医方的错误是导致损害的主要原因,那么责任就会较大;如果只是次要因素,责任自然会相应减轻。患者的病情和身体状况也是判定的重要因素之一。

医疗机构及其医学从业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主要是违反诊断和治疗规程。患者必须受到实际的身体损害,而且该损害与违法行为之间要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同时,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在主观上存在过错,无论是故意还是过失。总的来说,违法诊疗行为、患者损害及因果关联、主观过错是构成医疗过失的关键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