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包清工受伤责任的判定得依具体情形而定。
若发包方把工程发包给没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其招用的劳动者
工伤亡,发包方得担
用工主体责任。
要是包清工者是个人,与发包方有承揽关系,承揽时受伤,通常由包清工者自担责任,可要是发包方在定作、指示或选任上有过错,就得承担相应
赔偿责任。
若有明确约定,那就按约定执行。
总之,得综合考量各方行为、关系等因素,以确定最终责任承担方。
案情回顾:小郑将自家房屋装修工程以包清工形式发包给小胡。小胡在施工过程中不慎从梯子上摔下受伤。小郑认为自己已将工程包给小胡,小胡应自行承担责任;小胡则称小郑提供的梯子存在安全隐患,小郑应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就
赔偿问题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本案中,小郑与小胡是承揽关系。一般情况下,承揽人小胡在承揽时受伤应由其自担责任。但小胡称小郑提供的梯子有安全隐患,若属实,小郑在定作、指示或选任上有过错,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若双方有关于工伤责任承担的明确约定,则按约定执行。最终责任承担需综合考量双方行为、关系等因素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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