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紧急避险引发的损害责任:1.险情引起者担责,自然因素引发则无需;2.保护公益和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避险,不负刑事责任,除非损害超限。紧急避险的本质是在必要损害他人权益以保全更大范围利益的行为。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调整责任。

小区建筑物倒塌、塌陷造成业主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如果是所有人、管理人的原因,致使建筑物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未成年人交通事故中,监护人需担责赔偿,尽管未满18岁者可能对机动车风险有一定认知。法律规定驾驶限制,并非意味着他们无责任。青少年已能识别车辆风险,可能成为事故责任人。即使侵权人赔偿,监护人应对孩子的过失行为给予补充补偿。

儿童间冲突造成伤害,应由法定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但已尽责者可减轻责任。未满16岁少年打架致轻微伤不承担刑事责任,满16岁则可能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14至16岁者犯重大罪行也需担责,12至14岁者若犯严重罪行并经批准,亦需承担刑事责任。未成年犯罪者或从宽处罚。故意伤害他人可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重伤则3至10年,致人死亡或极端手段致重伤残疾则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因不可抗力导致的损失,一般由受影响的合同方承担。不可抗力指无法预见、无法避免且无法克服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外部因素。当这些因素导致合同违约时,虽然违约方没有过失,但根据法律规定,仍需承担无过错违约责任。具体责任承担方式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