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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劳动合同不去上班要赔违约金吗

时间:2025.02.28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 阅读:1072人
律师解析:
通常签了劳动合同不去上班,并非必定要赔违约金
倘若用人单位给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还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违反约定的,就得按约向用人单位付违约金。
除上述情况外,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能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也可解除且无需付违约金。
总之,得依据具体情形来判定是否需赔违约金。
若有需付违约金的情形,劳动者应依约担责;
若不符合,就无需支付。

案情回顾:

小胡与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了服务期。公司为小胡提供了专项培训并支付费用。之后,小胡因个人原因,在服务期内想离职,未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公司便不再上班。公司认为小胡违约,要求其支付违约金,小胡则认为自己不应支付,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并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需支付违约金。本案中公司为小胡提供了专项培训并约定服务期,小胡在服务期内擅自离职,符合需支付违约金的情形。
2、小胡未按规定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不符合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因此应当依约承担支付违约金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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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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