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确认内容:
需认真对调解书中的各类条款进行逐
一审视,其中涵盖了双方的基础性信息,比如姓名、
身份证号等,还有关于争议事项的处理状况,像具体的
赔偿金额、责任划分等,以及履行相关义务的方式与期限等方面。
务必
保证这些内容精准无误,没有任何差错。
2.签名盖章:
双方
当事人务必在调解书上进行签名或者盖章操作,以此来表明对调解结果的认同与接纳。
与此同时,劳动
仲裁委员会也会加盖其公章,以彰显调解的合法性与权威性。
3.
法律效力:
当调解书经由双方签名盖章之后,便会具备法律效力。
双方应当严格按照事先约定的内容去履行各自的义务。
倘若其中一方未能履行,那么另一方就可以向相关部门
申请强制执行,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4.留存备份:
双方都应该各自妥善留存一份调解书,将其作为日后在维护自身权益过程中的重要依据。
同时,还可以向劳动
仲裁委员会申请送达回执,以此来证明调解书已经成功送达至双方手中。
5.变更与撤销:
在通常情况下,调解书是不允许随意进行变更或者撤销的。
然而,如果存在诸如
欺诈、
胁迫等不正当的情形,当事人则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撤销该调解书。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在
劳动纠纷中达成调解,调解书涵盖双方信息、争议处理等内容。但小朱认为调解书中赔偿金额计算有误,且怀疑小李签名盖章存在胁迫情形,双方就调解书的效力及是否能变更撤销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对于调解书中内容的准确性,双方应在签字盖章前仔细核对,若存在错误且影响实质权益,可能影响调解书效力。
2、关于签名盖章,若一方能证明另一方存在胁迫等不正当行为,可申请撤销调解书。
3、调解书生效后双方应履行义务,一方不履行另一方有权申请强制执行。
4、双方应留存调解书作为维权依据,申请送达回执可证明送达情况。
5、一般调解书不得随意变更撤销,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可向法院申请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