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北京
工伤保险
赔偿标准依据
伤残等级等多种因素来确定,具体如下: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至四级
伤残,分别按27个月、25个月、23个月、21个月的本人
工资发放。
五至
十级伤残,分别为18个月、16个月、14个月、12个月、10个月的本人工资。
2.其他费用支付:
医疗费用等实际支出,由
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停工留薪期工资按原工资福利待遇发放,期限通常不超12个月,保障职工在停工期间生活不受太大影响。
劳动能力鉴定费用也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具体费用金额因个人工资等情况有所不同。
需明确,具体赔偿标准和费用要以当地工伤保险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为准。
案情回顾:小朱在北京某工厂工作时受伤,经鉴定为
九级伤残,其
月工资10000元。小朱认为应按标准获120000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及其他相关费用。但工厂认为小朱受伤期间有部分时间未全勤,应扣减相应
补助金,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北京工伤保险赔偿标准,九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应为120000元(10000×12),小朱主张合理。伤残补助金是基于伤残等级和本人工资确定,与受伤期间出勤情况无关,工厂扣减理由不成立。
2、对于其他费用,医疗费用、劳动能力
鉴定费用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停工留薪期工资应按原工资福利待遇发放,工厂应按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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