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
工伤保险条例》对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有明确规定,相关内容如下:
1.
九级伤残补助金标准:九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的本人
工资。
也就是说,具体能拿到多少补助金,关键在于受伤职工的本人工资数额。
2.本人工资的界定:本人工资是指
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
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
缴费工资。
比如职工正常工作时工资存在波动,就取这12个月缴费工资的平均值。
3.工资上下限计算规则:若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则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补助金;
若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就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例如,某职工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为5000元,其本人工资为6000元,未超过平均工资300%,其九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就是6000×9=54000元。
案情回顾:小何在工作中受伤,被鉴定为九级伤残。其受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为4000元,而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为5000元。小何认为应按4000元标准计算9个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单位则认为应按统筹地区平均工资60%计算,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规定,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时,应按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补助金。小何工资4000元低于统筹地区平均工资5000元的60%(3000元),所以单位主张按3000元标准计算有一定依据。
2、按照相关规则,小何的九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应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即3000元来计算9个月,共计2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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