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杭州
十级工伤的
赔偿金额不是固定数值,需依据具体情形来计算,相关
赔偿明细如下: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
工资。
这里的工资标准,是按
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
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
缴费工资来计算。
2.一次性工伤医疗
补助金:当劳动、
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支付标准为3个月的杭州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以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
3.一次性
伤残就业补助金:在上述同样情形下,由用人单位支付,标准同样是3个月的杭州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具体赔偿金额要结合实际情况计算,若有疑问,可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或专业律师咨询。
案情回顾:小朱在杭州工作时受伤,被认定为十级工伤。其受伤前平均月缴费工资为4500元,公司认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应按3500元/月标准计算,双方就赔偿金额产生争议,涉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数额问题。
案情分析: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应按小朱受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4500元计算,即4500×7=31500元,而非公司主张的按3500元/月标准计算。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均应以3个月的杭州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标准,具体金额参照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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