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伤休养期内,劳动者的工资应该保持原样,由用人单位按月给他们发足额的钱,让他们的待遇不低于工伤前的平均工资水平,这包括底薪和奖金等所有收入,而不是只有底薪,这样才能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让他们没有后顾之忧。

诉讼主体需满足:原告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明确被告,提出具体诉讼请求和依据,属法院受理范畴。提交诉状和证据后,法院审查,符合条件则立案,不符合则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可上诉。立案后,被告提交答辩状,法院安排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

员工工伤仅获基本薪酬时,可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诉,驻地员工也可电话反映。工伤或职业病治疗期间,员工原工资福利不变,由企业按月支付。劳动保障行政机构应保密举报者,对提供关键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您有权维护停职留薪期间的权益。建议先联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足额支付薪资。若无果,可向法院起诉追求合法权益。若家庭经济紧张,可向社会保障机构申请救助。若问题仍未解决,可咨询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请求依法裁决支付薪资。

工伤员工在休养期间,享有原工资福利待遇,并由用人单位按月发放。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停工留薪期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病情严重可延长但不超过12个月。工伤评定伤残后,停止原待遇,享受伤残待遇。实践中,多数以工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为基础计算。关于是否纳入加班费,各地司法观点不一,如广东认为应包括加班费,而上海则不建议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