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工伤赔偿项目因
工伤情况而异。
治疗工伤的医疗、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异地就医交通食宿费等,由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经鉴定有
伤残的,可获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五级至
十级伤残解除劳动关系时,有一次性工伤医疗
补助金(基金支付)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单位支付)。
3.
停工留薪期内,
工资福利不变,单位按月支付。
生活不能自理需护理的,单位负责。
4.
因工死亡的,
近亲属可从基金领丧葬补助金、
抚恤金和工亡补助金。
案情回顾:小朱是某公司员工,工作期间不幸受伤。公司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治疗过程中,产生了
医疗费用、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等。经
劳动能力鉴定,小朱构成伤残。小朱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后,就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赔偿项目与公司产生争议,小朱认为公司应按规定支付,而公司则有不同看法。
案情分析:1、小朱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按照法律规定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由于小朱经鉴定存在伤残且与公司解除了
劳动关系,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应由用人单位即该公司支付。
3、在停工留薪期内,小朱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公司按月支付;若小朱生活不能自理且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公司应负责护理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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