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
卢建军律师,二十年法律工作经验,现担任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毕业于江西南昌大学法学院,后获得湖南师范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主修金融,经济管理、法律双学历。经验丰富,思维缜密,责任心强。擅长婚姻家事、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公司经营、交通事故等案件。 曾长期在深圳富*康科技集团、美资企业SHOPV*CLIMIT*D、深圳市怡*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从事税务规划、风险控制、法务顾问多年。曾办理多起重大刑事案件、在多个刑事案件中取得不起诉、缓刑、不批捕取保候审、改判胜诉等成果。致力于为每位客户提供专业细致的订制化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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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雇佣的劳动者,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具体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用据实赔偿;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及住宿费;康复治疗及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十级伤残者享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个月的平均工资。

个体经营者在工作中受伤属于工伤范畴,因为他们具备招聘员工的主体资格。这类工伤事故应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处理,即雇主需购买工伤保险。受害者有权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以获取相应补偿和保护。

个体老板自己受伤是否算工伤,是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的。在我国的工伤案件的处理中,发生了工伤事故的劳动者,此时是应当依照劳动能力鉴定部门出具的伤残鉴定结果,请求用人单位支付不同等级的工伤待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