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关于单位因人力不足
辞退员工及相关
经济补偿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1.因人力不足辞退员工且需
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况:
一般来说,当单位单纯因工作人力不足而辞退员工时,需遵循一定程序。
单位要提前30日以
书面形式通知
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
月工资后,才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
同时,还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确定的。
每满一年,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
例如,员工在单位工作了3年,就应支付3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可能无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况:
若单位是基于经济性
裁员等法定情形辞退员工,可能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具体是否支付,要根据单位的辞退理由及相关法律
法规来综合判断。
案情回顾:小朱在某单位工作2年半,单位因人力不足欲辞退小朱,仅口头通知小朱第二天不用来上班,且未提及经济补偿,小朱认为单位辞退程序不合法且应给补偿,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单位辞退小朱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也未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违反法定程序。按照规定,单位应遵循相应程序后才能解除劳动合同。
2、小朱工作2年半,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根据标准,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所以单位应支付小朱3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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