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经济补偿方面:依据《
劳动合同法》,倘若商场因撤店这一原因,致使
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下去,那么用人单位就有责任按照
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给予经济补偿。
具体来说,每满一年,就需要支付给劳动者一个
月工资的标准额度。
要是工作年限在六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那就按照一年来计算;倘若不满六个月,就只需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通知义务方面:商场在处理撤店相关事宜时,应当提前三十日以
书面形式将这一情况通知给劳动者本人。
当然,如果商场能够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那么也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
社保及档案方面:当商场解除或
终止劳动合同时,务必为劳动者办理好社保和档案的转移手续。
这是商场应尽的责任,能确保劳动者在离职后社保和档案的衔接不受影响。
总之,在商场撤店这种情况下,员工是有权利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以及相关权益保障的。
如果员工与商场在这方面存在分歧,员工可以先与商场进行友好协商。
若协商无果,员工还可以向
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
申请劳动仲裁,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在商场工作多年,商场因撤店要解除与小朱的劳动合同。小朱认为商场给予的经济补偿未按工作年限足额支付,且未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撤店后也未及时办理社保和档案转移手续,双方产生分歧。
案情分析:1、经济补偿方面,商场应按法律规定,根据小朱工作年限支付相应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等,未足额支付属
违法。
2、通知义务方面,若商场未提前通知,要么补足通知期,要么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
3、社保及档案方面,商场有义务在
解除合同时办理好转移手续,未办理应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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