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当发生交通事故且导致了
工伤时,是可以同时获得
误工费赔偿的。
从
侵权责任这一方面来看,交通事故的
责任人有责任对因
误工而减少的收入进行
赔偿。
而从
工伤保险的角度出发,工伤职工在
停工留薪期内,其原本的
工资福利待遇是不会改变的,并且由所在的单位每个月按时支付。
不过,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会存在一些限制条件以及具体的情形。
比如说,如果已经由交通事故的责任人把全部的误工费都赔偿给了工伤职工,那么工伤保险基金或者用人单位就有可能会相应地扣除一部分;要是交通事故的责任人没有进行赔偿或者赔偿的金额不足,那么
工伤待遇就可以对这个差额进行补足。
总而言之,按照原则是可以双赔的,但是具体到每一个实际的情况,就需要综合各种因素来进行判断和处理,不能一概而论,要根据不同的场景和条件来准确地确定是否能够双赔以及如何进行赔偿等相关事宜。
案情回顾:小朱在上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事故责任方为小李。此次事故导致小朱受伤并被认定为工伤。小朱向小李索赔误工费,同时要求单位按工伤待遇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单位认为小李已赔误工费,不应再支付,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从侵权责任看,小李作为
交通事故责任人,有责任赔偿小朱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2、从工伤保险角度,小朱在停工留薪期内,单位应按原工资福利待遇按月支付。若小李已足额赔偿误工费,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可能扣除相应部分;若赔偿不足,工伤待遇应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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