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计算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时,其基础数值往往会参照您在受伤前所拥有的个人收入进行考量。
若您选择加入
工伤保险体系,那么这一基础数值则会普遍采用您当月的缴纳
工资标准。
倘若您的个人收入超过了统筹地区全部职工平均工资的三倍以上,我们将尊重事实,即依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三倍进行计算;
而假如您的个人收入与其相比又低至不到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六成,我们也将实事求是地,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六成来进行计算。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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