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雇佣协议通常包含以下各项条款与细则:
首先是明确双方
当事人的个人资料,诸如名字、详细住址以及可能存在的联系方式等等;
其次是阐述雇用岗位及其相应的职责范围进行清晰描述;
然后是规定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制度以及应遵循的程序;
接着清楚地说明薪资报酬和结付方式;
同时还需明确说明
社会保险以及其他形式的福利待遇;
在工作环境以及劳动保护方面,也应该有具体的规定;
关于合同时限及
试用期期限方面,需要给予明确;
最后,对于解除或终止
雇佣关系时所涉及到的条件,也必须予以明确;
同样重要的还有违反协议所需承担的责任;
以及保密性的相关规定;
当然,出现争议后应该如何处理也是必须考虑并加以说明的事项之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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