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对于处在服务期限之内的
劳动者而言,如果选择提前终止
雇佣关系,原则上可以依法解除现有的
劳动合同。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可以无限制地行使这项权利。
根据一般的情况,在决定是否
解除劳动合同时,
当事人需要考虑到协议中规定的违反劳动合同的后果,并有可能因此而承担起相应的
违约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如若所在的用人单位未能按照其与劳动者所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其提供相适应的劳动保护和工作环境,或者未能按时足额地支付劳动者应得的
工资报酬等情况出现时,劳动者有权
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无需承担任何形式的法律责任。
然而,当劳动者主动提出离职,又没有明显
证据表明用人单位存在类似于上述的
违规行为,那么劳动者就有可能需要按照双方事先达成的协议,向用人单位支付一定数额的
违约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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