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关于顾问与专家能否界定为
劳动关系,此项事项应当依据其特殊情境进行分析。
在与劳动关系相关的认定标准中,首要条件便是
劳动者双方需呈现出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属性,然后要考量用人单位是否向劳动者支付了相应的
劳动报酬,最后验证用人单位是否赋予了劳动者进行有偿工作的环境和条件。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才能确定双方之间是否确实构成了合法的劳动关系。
如果用人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并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
劳动合同,但是只要达到以下三种情况之一,那么就可以
确认劳动关系的存在:
首先,用人单位及其雇员都必须符合法律
法规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其次,用人单位须
严格执行并贯彻其内部制定的各项劳动规范制度,这些规范制度需覆盖到每位劳动者,并且他们必须按照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要求去行事,核心理念就是劳动者参与了用人单位所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工作;
另外,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成果应是用人单位业务经营的重要组成部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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