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关于在您年过半百之际、拥有长达14年之久的
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是否能够顺利完成
退休手续的问题,首要任务是对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及其相关
法规进行深入理解与掌握。
通常情况下,享受
养老金福利所需的最低社会保险缴纳期限为15年。
因此,如果您当前所持有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仅涵盖14年的时间,那么根据现行法律法规,您有可能无法立即申请
办理退休手续。
然而,假如您已经达到了
国家法定的
退休年龄,且社会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已经超过了10年,此时您便可选择继续履行社会保险缴纳义务,直至满足15年的要求为止。
如此一来,待您正式步入法定退休年龄之后,便可顺利地办理退休手续。
另一方面,若您已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但社会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尚未达到10年,那么您可能需要寻求其他途径以妥善解决
退休事宜。
例如,您可以考虑将您的社会保险关系迁移至其他行政区域,或者探寻其他能够提供退休保障的方式方法。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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