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用人单位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老员工被辞退时,经济补偿金按解除或终止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计算,即总收入除以工作月数得出平均月薪。若因公司合并、兼并、合资、性质或法人变更导致老员工无法继续工作,其在原公司的工作年限将计入新公司。

若雇佣关系未满半年即终止,应支付劳动者半个月工资作为补偿金。据我国劳动法,劳动者工作满一年可获一个月工资补偿,满六个月不足一年按一年计;不满六个月则支付半个月工资补偿。月工资超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时,补偿标准以三倍为限,上限为十二年。

公司社保专员携带社保材料、公章及现金或支票,到所属社保机构申请缴费。在社保部门,专员需领取并填写补缴申请表。部门将审核员工的劳动合同和工资凭证,确定补缴金额。专员随后需现场以现金或支票完成补缴。

关于辞退员工补偿,规定以员工服务年数为准,每年支付一个月基本工资,超半年按一年算,不足半年支付半个月。月基本工资指解雇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2024年社保计算将按新规定执行,具体标准请关注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