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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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合同到期,企业不续签时,孕妇应首先尝试友好协商,了解是否可延长合同或签订新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条,企业不得随意终止孕妇合同。协商无果,孕妇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企业继续履行合同至哺乳期满。如企业违法解除,孕妇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获取经济赔偿,赔偿标准按工作年限计算。

孕期、产假及哺乳期女性劳动合同到期,公司应延长合约至哺乳期满。双方再议是否续约,若不续,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每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薪资,未满半年补半个月,超半年未满一年补一个月。劳动者不愿续或延除外,否则公司违法,须支付双倍经济补偿的违约赔偿金。

当女性员工在妊娠期与用人单位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时,法律要求合同应延续至哺乳期结束。如用人单位此时终止合同,即违反劳动法。劳动者要求继续执行合同,单位应遵守;若劳动者不要求或合同无法执行,单位需承担法律责任,赔偿劳动者每年两个月工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女性员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应相应延期至特殊时期结束。若用人单位未经合法程序终止合同,则视为违法,需按经济补偿金两倍赔偿。补偿金计算基于实际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

孕妇合同期满,公司不续签属违法行为。我国法律规定,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劳动合同应延续至情形消失。若公司违法终止合同,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