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企业破产对于员工的权益是需要及时的保护,一般员工的
工资是属于优先清偿的,只要公司在破产时还有财产就需要先发放员工的工资,再来清偿
债权人的欠款,这样才能确保破产的清偿顺序合理、合法也不会引起各种
纠纷。
公司破产清算顺序: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
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
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
养老保险、基本
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
补偿金。职工的利益放在首位,本顺序内的清偿都是为了保障职工的利益,之后再对其他债权进行偿还。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
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税收是国库的收入,税收的多少直接影响国家的财政收入,关系到国家的利益,因此,继保障职工权利之后应当清偿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三)普通
破产债权。也就是普通的货币
债务或者其他因租赁等产生的债务。
由此可知,
企业职工的权利在企业破产时应当放在首位得到保护,破产企业欠职工的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应当优先支付。如果有
证据证明公司确实
拖欠职工的工资,可以先向
破产清算小组申报债权,要求从公司的
破产财产中支付职工的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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