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劳动合同精选解答 > 在企业实习一年、说在试用三个月才给签订合同。 求律师给说法。 该公司是否违反劳动法

在企业实习一年、说在试用三个月才给签订合同。 求律师给说法。 该公司是否违反劳动法

时间:2024.12.10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 阅读:841人
律师解析:
首先可以明确的是,用人单位仅与劳动者签订一年劳动合同试用期却规定3个月属于违法行为
关于试用期,《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有明确规定:
1、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
3、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4、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5、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6、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7、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综上,一年制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试用期最多应该是2个月。
试用期维权相关规定劳动者如果遭遇用人单位的不公正待遇,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进行协商,如果协商无法取得一致,则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规定:
1、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2、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这里需要谨记一点:
赔偿金应具有一定惩罚性,不是补足差额部分,而是试用期满月工资(转正后的正式工资)的全额。
在此基础上,根据实际仲裁案例,试用期超期期间劳动者还可以再要求用人单位按转正工资补足工资。
例如,劳动者试用期工资为每月5000元,转正后月工资为5500元,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了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按法律规定试用期最多2个月,但用人单位却规定了3个月,劳动者在转正之后才提起仲裁的话,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5500*(3-2)=5500元赔偿金+(5500-5000)*(3-2)=500元差额工资。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