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医疗费。医药治疗费的
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
病历、处方认定。必要时,可以委托法医予以鉴定。
2、
误工费。
受害人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
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受害人的实际误工日期少于休假证明的,应以其实际的误工日期认定;实际误工日期多于休假证明的,一般应当根据休假证明认定。
3、伙食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赔偿。
4、
护理费。受害人受害后的生活自理能力,一般应以法医的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认定。
5、
交通费。受害人到所在地医院治疗或者必须转院治疗的,其本人和必要的护理人员的交通费应予赔偿。
6、住宿费。
7、营养费。
8、
残疾赔偿金。
9、残疾用具费。
10、
丧葬费。丧葬费,一般包括运尸、火化、普通骨灰盒和一期骨灰存放等费用。
11、
死亡赔偿金。因
侵权致人死亡的,应当支付死者
家属一定数额的死亡赔偿金。
12、生活费。
13、
抚慰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造成十级伤残的赔偿标准包括:第一为医疗费;第二为误工费;第三为伙食费;第四为护理费;第五为交通费;第六为住宿费;第七为营养费;第八为残疾赔偿金;第九为残疾用具费;第十为丧葬费;第十一为死亡赔偿金;第十二为生活费;第十三为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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