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咨询该律师在申请劳动仲裁时,应该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注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请。可以根据工作场所的固定性以及距离仲裁机构的远近,或者用人单位注册地的便利性,来选择合适的申请地点。
劳动仲裁并非必须在公司总部所在地进行,双方可在劳动合同实施地或用人单位注册地申请。提交仲裁时,申请人需书面形式并提供复印件,明确劳动者个人信息、单位详情、仲裁请求及事实依据,附证据和联系方式。口头申请也可接受但需清晰。仲裁委员会五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若不受理会通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若仲裁未果,申请人有权向法院诉讼。
是的。根据现行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一旦发生劳动争议,需要申请劳动仲裁时,一般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如果发生劳动争议的企业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由向职工发放工资的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处理。
劳务协议执行地在所在地,外地企业可在实际地点申请仲裁。劳动争议处理权属于协议履行地或注册地仲裁委员会。无论何地,仲裁委员会均有管辖权。如对仲裁结果有异议,当事人可在收到裁决书后15日内向法院起诉,逾期则裁决书生效。
若当事人身处异地,则不得参与劳动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其所在地劳动争议具有专属管辖权。管辖范围基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注册地确定,由相应仲裁委员会行使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