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辞退赔偿中,n代表
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是
劳动者解除或
终止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
工资,涵盖计时、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货币收入,而非
基本工资。
2.+1是
代通知金,按劳动者上一个月应得工资算,也含上述货币收入,非基本工资。
3.若劳动者月均工资超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三倍,经济补偿金按三倍数额算,支付年限最高12年,代通知金无此限制。
案情回顾:小朱在一家公司工作多年后
被辞退。公司认为应按小朱的基本工资作为基数计算辞退赔偿中的经济补偿金(n)和代通知金(+1)。但小朱认为,应按照自己
劳动合同解除前十二个月包含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货币性收入的平均工资来计算经济补偿金,代通知金应按上一个月包含这些货币性收入的应得工资计算。而且小朱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双方就经济补偿金计算上限也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辞退赔偿中的n即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是劳动者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包含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货币性收入的平均工资,并非基本工资,所以公司按基本工资计算的做法错误。
2、+1指代通知金,标准是劳动者上一个月包含上述货币性收入的应得工资,非基本工资,公司按基本工资计算代通知金也是错误的。
3、若劳动者月平均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经济补偿金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计算,且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但代通知金无此上限限制。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