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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通勤要求是什么

时间:2025.09.18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关系 阅读:985人
律师解析:
1.公司通勤要求虽由公司自定,但要符合劳动法法规,不能侵犯员工权益。
2.不能过度增加通勤时间使员工工作时长超法定标准,否则要支付加班费
3.通勤要求不合理且无补偿,员工可先与公司协商。
4.协商不成且权益受损,员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仲裁

案情回顾:

小朱入职一家公司后,公司突然发布新的通勤要求,要求员工必须在半小时内到达距离较远的新办公地点,且未提供任何交通补贴等合理补偿。小朱每天原本通勤时间就较长,新要求使他每天通勤时间大幅增加,工作时长严重超过法定的每日8小时标准,公司也未支付加班费。小朱与公司协商,希望能调整通勤要求或给予补偿,公司却拒绝协商。

案情分析:

1、公司的通勤要求过度增加了员工的通勤时间,导致小朱每天工作时长严重超法定标准,且未依法支付加班费,这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侵犯了员工的合法权益。
2、小朱在与公司协商不成且自身权益受损的情况下,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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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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