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劳动解除协议补偿有不同情况:
协商一致解除:
单位和
劳动者协商一致
解除合同,按劳动者工作年限补偿,每满一年给一个
月工资。
工作超六个月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给半个月工资。
单位
违法解除:
要按协商一致补偿标准的两倍给劳动者
赔偿金。
劳动者主动且单位无过错:
一般没有补偿。
这里说的月工资是劳动者
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收入,含
工资、奖金等。
案情回顾:小许在某单位工作了三年零四个月。单位以经营困难为由,提出与小许协商一致
解除劳动合同。小许同意,但双方就
经济补偿金额产生争议。单位认为应支付三个月工资作为补偿,而小许认为应支付三个半月工资。此外,小许的同事小丽因个人发展主动离职,单位以小丽主动解除且单位无过错为由,拒绝给予补偿,小丽对此存在异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
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小许工作三年零四个月,单位应支付三个半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单位的计算方式有误。
2、劳动者主动解除且单位无过错,通常无补偿。小丽主动离职,单位拒绝补偿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这里的月工资指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包括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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