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车险人伤医疗
赔偿无固
定金额,需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赔偿项目和计算方式如下:
2.
医疗费:
依据
医疗机构的收款凭证,结合
病历等确定。
若赔偿方对治疗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需举证。
3.
误工费:
由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决定。
误工时间以医疗机构证明为准。
有固定收入按实际减少算,无固定收入按近三年平均收入算。
4.
护理费:
护理人员有收入参照误工费算;
无收入或雇护工,参照当地护工报酬标准算。
先在交强险限额内赔,不足由商业三者险按合同赔。
案情回顾:小朱驾车与小胡车辆相撞,造成小胡受伤。小胡要求车险赔偿,提出医疗费、误工费和护理费等赔偿项目。小朱投保的保险公司对小胡部分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存疑,认为部分费用不应赔偿。同时,对于小胡提出的误工费和护理费计算方式,保险公司也与小胡产生分歧,双方就
赔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
案情分析:1、关于医疗费,依据规定应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确定。若
赔偿义务人(保险公司)对治疗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需承担
举证责任。
2、误工费应根据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以医疗机构证明为准。有固定收入按实际减少收入算,无固定收入按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算。
3、护理费方面,护理人员有收入参照
误工费计算,无收入或雇护工则参照当地护工同等级别劳务报酬标准。具体赔偿先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进行,不足部分由商业三者险按
合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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