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职工即便符合认定
工伤条件,但有
故意犯罪、醉酒吸毒、自残自杀情形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视
同工伤。
2.职工因醉酒死亡,即便满足其他
工伤认定条件,也不能认定为工伤。
这是为避免将醉酒伤害风险转嫁给用人单位和
工伤保险基金,毕竟醉酒有危险性和可预防性。
3.认定醉酒要依据
司法机关、
医疗机构等的结论。
案情回顾:小朱是一家公司的员工。某工作日下班后,小朱与朋友聚会大量饮酒,处于醉酒状态。之后他返回公司拿遗忘的物品,在公司楼梯间不慎摔倒,经抢救无效死亡。小朱
家属认为小朱是在公司内出事,应认定为工伤,但公司认为小朱醉酒导致死亡,不应认定为工伤。
案情分析: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醉酒导
致伤亡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小朱在事发时处于醉酒状态,虽在公司内死亡,即便符合认定工伤的其他条件,也不能认定为工伤。
2、醉酒行为具有危险性和可预防性,法律如此规定是为避免将醉酒导致的伤害风险转嫁给用人单位及工伤保险基金。对小朱醉酒的认定,需依据司法机关、医疗机构等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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