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若用人单位原因不续
签合同致员工被动离职,单位需按工作年限
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
月工资。
2.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
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3.若单位
违法解除合同,需按
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
赔偿金。
案情回顾:小朱与某公司签订的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决定不再与小朱续签合同,小朱因此被动离职。小朱认为公司应给予一定
赔偿,而公司却以
合同到期自然终止为由,拒绝给予赔偿。双方就合同到期被动离职是否该赔偿及
赔偿标准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
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
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在此案中,若公司不存在维持或提高条件而小朱拒绝续订的情况,公司应当给予小朱赔偿。
2、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所以小朱可依据其在公司的工作年限来确定应得的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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