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试用期孕妇不是绝对不能
被辞退,是否给予补偿要分情况。
要是孕妇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像没达到岗位工作要求、提供
虚假入职材料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能
解除劳动合同,且不用
支付经济补偿。
然而,若用人单位以怀孕为由
辞退孕妇,或者不能证明孕妇不符合录用条件就将其辞退,这属于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按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要依照
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
劳动者支付
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
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因此,试用期孕妇不存在不符合录用条件等法定解除情形却被辞退,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若确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辞退不用补偿。
对于孕妇来说,要保留好能证明自己工作情况、入职材料真实性等相关
证据。若被辞退,先和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
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用人单位辞退试用期孕妇时,要确保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符合录用条件,避免
违法解除带来的法律风险。
案情回顾:小许在
试用期怀孕,公司以其怀孕为由将她辞退。小许认为公司
违法,要求给予
赔偿;公司则称小许未达岗位工作要求,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合理无需补偿,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若孕妇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如未达到岗位工作要求、提供虚假入职材料等,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本案中,公司需拿出小许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据。
2、若用人单位以怀孕为由辞退孕妇,或者不能证明孕妇不符合录用条件就将其辞退,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此时用人单位应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小许若不存在不符合录用条件等法定解除情形而被辞退,她有权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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