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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离职后还可不可以进行仲裁

时间:2026.10.09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仲裁 阅读:801人
律师解析:
协商离职后劳动者仍能申请仲裁。协商离职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就解除劳动合同达成共识,不过这并不代表劳动者没了仲裁的权利。
要是在协商离职时,出现用人单位没按约定支付经济补偿、拖欠工资、没依法办理离职手续等情况,劳动者可以申请仲裁来维护自己权益。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引发的争议,都在劳动仲裁受理范围内。
劳动者申请仲裁,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同时要提供相关证据,像离职协议、工资条、工作证等,以此证明自己的主张。
要是用人单位觉得协商离职协议合法有效,并且已经按协议履行了义务,会在仲裁中进行抗辩。仲裁委会依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依法作出裁决。所以,协商离职后要是劳动者权益受到损害,可通过仲裁途径解决问题。

案情回顾:

小朱与所在单位协商离职并达成一致。但离职后,小朱发现单位未按约定支付经济补偿。小朱认为自身权益受损,而单位觉得协商离职协议合法有效,且已按协议履行义务。双方因此产生争议,小朱打算申请仲裁维护权益。

案情分析:

1、协商离职并不意味着劳动者丧失仲裁权利。在协商离职过程中,若用人单位存在未按约定支付经济补偿等情形,劳动者可申请仲裁。本案中单位未按约定支付经济补偿,小朱有权申请仲裁。
2、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因解除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仲裁受案范围。小朱需在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提供离职协议等相关证据,仲裁委将根据双方证据和陈述依法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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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律师靳双权律师

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

关键词:房产律师-北京房产律师-房地产专业律师 靳双权,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房产律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与房地产法律相关的教学研究与诉讼实践工作。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在房地产领域及延伸的婚姻、继承、拆迁等与房产相关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主要办理的案件类型包括: 1、借名购房行为中,涉及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房改房及商品房的购买。当出资人主张房屋的确权、过户、赔偿或以房抵债时,可能需解除借名合同;而出名人可能主张合同无效,要求排除妨害并返还房屋。 2、在继承问题上,因自书、代书、见证、公证遗嘱、联合遗嘱、打印遗嘱存在的瑕疵,可能导致其被诉为无效或部分无效;时效问题可能导致诉权的丧失;子女参与翻建房屋可能要求确认共有权;而赠与合同与遗嘱之间的冲突则可能产生适用上的纠纷。 3、婚姻关系中,涉及到房产的购置、赠与、贷款等问题,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都可能引发一系列纠纷,如析产、离婚协议的执行、赠与的撤销或过户问题、精神赔偿以及一方擅自转移财产或恶意抵押等行为。 4、对于特殊类型的房产,如公租房、房改房、集资房、回迁房、央产房及经济适用房,可能涉及到承租人变更、超标问题、产权证办理困难、买卖无效、无法上市转让等一系列复杂问题。 5、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卖方可能因无权处分、无权代理、阴阳合同或逾期付款而主张合同无效或解除;而买方则可能要求过户、违约赔偿或依据善意取得原则要求履行合同,也可能因新政或不可抗力要求无责解约。 6、征收、拆迁过程中,可能涉及拆迁协议的有效性、拆迁行为的合法性、安置房的分割、居住权的确认、空挂户权益保护以及权利人去世后利益分割等问题。 7、小产权房、宅基地房买卖存在诸多法律风险,如合同无效及赔偿问题;以房产买卖作为抵押的民间借贷可能涉及经济类犯罪行为;冒名登记与善意取得之间的冲突;以及工程承包挂靠、劳务分包等产生的工程款结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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