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证实
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可从三个方面入手。
从客观事实来看,若用人单位特定岗位撤销,又无其他岗位安排给
劳动者,就能认定无法继续履行。像企业产业调整,关闭某条生产线,对应岗位就没了。或者工作场所没了,比如
厂房拆迁、办公场地租赁到期不续租且无新场地,劳动者就没地方工作了。
主观意愿方面,若用人单位明确拒绝
履行合同,有书面通知或负责人明确表示不让劳动者继续工作,这可作无法履行的
证据。而劳动者若自身不具备继续履行的条件,比如因
重大疾病、意外
伤残无法从事原工作,又无合适岗位调整,也能证实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法律程序上,可通过劳动
仲裁或
诉讼,由仲裁机构或法院根据双方证据判断。这些证据包括用人单位的岗位调整文件、场地租赁终止协议、劳动者的
病历诊断证明等。同时,双方的沟通记录、会议纪要等也能当作证据。要是遇到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情况,建议收集好相关证据,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后公司因产业调整关闭了小朱所在的生产线,该岗位被撤销,且无其他可替代岗位安排给小朱。公司还向小朱发出书面通知,明确拒绝继续履行合同。小朱认为自己仍能工作,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双方因此产生争议,小朱
申请劳动仲裁。
案情分析:1、从客观事实看,公司因产业调整关闭生产线,小朱的岗位已不存在,且无替代岗位,符合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情形。
2、从主观意愿层面,公司发出书面通知明确拒绝继续履行合同,也表明合同难以继续。
3、在法律程序上,劳动仲裁机构会根据公司的岗位调整文件、书面通知等证据,综合判断劳动合同是否已无法继续履行。